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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將于5秒鐘后關(guān)閉據(jù)檢方指控,2008年至2012年,張某在北京朝陽區(qū)、海淀區(qū)等地,多次以幫助辦理社會保險、北京市工作居住證、調(diào)動工作等名義,收取沈某、王某等20余名事主共計300余萬元,并于案發(fā)前歸還了部分被告人53萬余元。據(jù)悉,被害人大多數(shù)是補繳社保的已退休人員以及想要辦理提前退休的人員,還有的是想在京購房的外地來京人員,想通過違規(guī)補繳社?;蜣k理在京工作居住證,直接獲得購房資格。被害人沈女士說,她剛來京工作不久想購房,因北京的購房政策需要五年社保記錄,后在開發(fā)商的介紹下與張某見面,當即向其支付了4.8萬元社保費用和好處費。張某后偽造了一份社保繳納記錄的文件交給她。2011年9月,沈女士手持假文件沒有通過審核,便聯(lián)系張某,對方答應(yīng)還錢,但一直沒有退還。沈女士遂報警。去年4月,張某在河北被抓獲歸案。
2月28日,張某在法庭上表示認罪。他說,自己以前是搞人力資源的,幫過很多人辦成過補繳社保、提前退休等,但這批人沒辦成,也是被別人忽悠了,“收后邊這幾個人的錢是為了還別人的賬。”檢方建議對張某的量刑在12年至14年之間并處罰金。法院將擇日進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