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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將于5秒鐘后關(guān)閉小吳今年33歲,紹興新昌人,單身沒有女朋友,今年五月,在網(wǎng)上QQ聊天認識了小周,小周告訴小吳,自己是嵊州人,在臺州打工,30歲,沒有結(jié)婚也沒有男朋友,小周相信了。經(jīng)過幾次聊天,小吳對小周漸生好感,便開始追求小周。小周也答應(yīng)了,并說順利的話明年可以結(jié)婚。
第一次見面,小吳從新昌趕到臺州來看小周,兩人見面后聊了會天,“女朋友”小周就帶著小吳出來逛街,小周說自己的手機壞了,有時候想給他發(fā)短信都發(fā)不好,叫他給買個手機,小吳當時就答應(yīng)了,去手機市場花650塊買了一只手機送給了小周。
小吳不知道的是,自己回賓館休息后,小周沒有如她所說回工廠,而是回到了和老公租的出租房。原來,小周不但結(jié)婚了,而且還有個7歲的女兒,就連小周報給小吳的名字都是假的?;氐嚼瞎磉叺男≈芨嬖V了老公手機是騙來的,擔心老公不相信,還把新手機給老公用了。
過了半個月,小吳又來臺州看小周,小周還是帶著小吳去逛街。這次小吳給小周買了條千足金項鏈,兩人還約定,金項鏈當作訂婚用。
又過了一個星期,小吳收到小周的短信,稱奶奶生病急需用錢,小吳二話不說就給小周發(fā)來的銀行卡里打了1000塊錢。就這樣,小吳又收到小周三次短信,說沒錢花了,小吳分別給小周發(fā)來的卡里匯了1200塊、400塊、1000塊。
事實上,小吳的錢,全部匯進了小周老公的卡里,原來,小周發(fā)過來了帳號不是她口中的朋友的,而是她老公的帳號。而小周的老公知道小周騙人的行為后,選擇了默許,還拿著騙來的手機用,把金項鏈也收藏了起來。
7月底,小吳突然接到“女朋友”的短信,稱小吳脾氣不好,以后不要再聯(lián)系,之后,小周的電話再也沒有打通過。這時,小吳才知道自己上當受騙了,于是選擇報警。
日前,新昌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被告人小周共騙得財物合計價值人民幣7564.94元,其中小周的丈夫張某參與騙得財物合計價值人民幣6914.94元。最終,小周被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小周的老公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