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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將于5秒鐘后關閉近日,福州市公安局發(fā)布消息:福州地區(qū)近日受害市民連續(xù)收到一些不明的短信,經警方分析鑒定原來這些是詐騙嫌疑人利用短信形式來蒙受害者,從中騙取錢財。警方認定此短信是陷阱、圈套,請市民要有清醒的頭腦,保持警惕。如發(fā)現(xiàn)問題馬上向警方報警,避免不必要的損失。警方近期掌握的情況如下:
(一)消費類詐騙手段
詐騙分子用手機號(×××××)群發(fā)短信,欺騙詐騙對象在某某商場用銀聯(lián)卡消費若干錢,有問題請咨詢銀聯(lián)中心電話(××××××)。事主一旦回復電話,對方就會告知可能銀聯(lián)卡被盜刷,然后主動提供公安局的報案電話。事主如果回復電話,對方騙稱是刑警隊的或者經濟犯罪偵查部門的,再以保護事主帳戶為由,要求事主到ATM機上進行相關操作,實際上是一種轉帳操作,把事主的錢轉移到其它帳戶上,以達到詐騙的目的。
(二)中獎類詐騙
詐騙分子用手機號(×××××)群發(fā)短信,告知詐騙對象中獎若干錢,并要求事主回復電話(×××××);如果事主回復電話,對方就編造各種理由,讓事主相信自已真的已經中獎了,而后以要交納所得稅、手續(xù)費等為名,要求事主將款項匯入其指定的銀行帳戶,以達到詐騙的目的。
(三)匯款類詐騙
詐騙分子用手機號(×××××)群發(fā)短信,主要有以下幾個方式:1、冒充詐騙對象的家屬或者朋友,編造各種理由,如你的親屬×××出車禍,或者因某事被公安機關拘留需要拿錢“擺平”等等,要求被害人匯款;2、對詐騙對象發(fā)送短信,稱帳戶已改,請匯款至某某帳戶;3、自稱其已掌握詐騙對象某種“把柄”,要求其匯款;4、直接群發(fā)短信要求詐騙對象匯款。
(四)退稅類詐騙
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打電話或發(fā)短信給詐騙對象,告知其購買的汽車或者其他產品可以退稅,在事主相信的情況下,要求事主先交納一定的手續(xù)費,以達到詐騙的目的。
(五)其他類詐騙
如“六合彩”,能提供特碼中大獎;或者謊稱能提供低息貸款,以騙取手續(xù)費等等。
警方提醒市民
(一)如遇詐騙短信,及時向公機關舉報;
(二)不貪“小便宜”,不信“天上會掉餡餅”;
(三)沒經過核實,不要輕易把私人賬號、身份證號碼、密碼等個人資料透露給任何人,特別是不要輕易把錢匯入沒經過核實的賬戶;
(四)接到消費類詐騙信息,不要直接按短信提供的電話回復,如對自已的消費賬戶有疑問,最好親自到銀行查詢;
(五)匯款類短信,要經過認真核實后,才能進行操作。
(六)中獎類短信純屬烏有;都是騙人;
(七)退稅類短信要經過正規(guī)渠道查詢,確認后再進行操作;
(八)其它短信自已沒辦法甄別或者沒辦法核實的,不予理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