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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將于5秒鐘后關閉國內(nèi)最大的倒賣個人信息案8月5日宣判。此案23名被告人中有多名10086客服人員或者是經(jīng)過電信單位授權從事電信業(yè)務的工作人員。這些被告人不僅向買家提供姓名、電話號碼,還提供機主的通話記錄,甚至對一些機主進行手機定位。這些信息被用于追債、婚姻調(diào)查甚至綁架等犯罪活動。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人為,該案23名被告人犯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罪、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等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六個月至一年有期徒刑。
主犯建qq群買信息
此案的被告人劉紅波、代檳同為北京龍江君威信息咨詢中心負責人,兩人為情人關系。劉紅波說,2009年她在網(wǎng)上認識了一些倒賣個人信息的人,于是,和代檳商量著也開始通過倒賣個人信息謀利。
劉紅波建立了一個專門用來倒賣個人信息的QQ群。有人需要個人信息時,就在群里發(fā)布信息,能獲取信息的人會主動跟有需求的人聯(lián)系,雙方談好價格后進行交易。交易的個人信息包括手機機主信息、通話清單、手機定位等等。有些機主的個人信息從幾十元起一直被倒賣到上百元;通話清單從三五百元幾經(jīng)倒賣加價到1200元。他們還提供手機定位服務,這項服務要價高達一兩千元。
90名機主被定位 運維部經(jīng)理收9萬
被告人謝新沖是北京京馳無限通信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京馳公司)運維部經(jīng)理,該公司與某通信運營商有合作關系,雙方簽有協(xié)議,由京馳公司負責手機定位業(yè)務,謝新沖是這項業(yè)務的負責人。
謝新沖結識倒賣個人信息的劉海亮后,授權劉海亮對機主進行手機定位。一個手機號在一個月內(nèi)可以被定位50次,包月價格在1000元左右。劉海亮又介紹被告人程春郊與謝新沖認識,給程春郊的價格是1200元。經(jīng)過法院認定,經(jīng)過謝新沖之手定位的手機號為90余個。
該案的公訴人介紹,在本案中的交易信息大多數(shù)被調(diào)查公司買走,“有些被用于維護個人權益,比如說債主追查老賴的行蹤;有些是夫妻之間追查出軌信息。但是,還有一些用于違法犯罪活動,比如詐騙、綁架。”
多名移動、聯(lián)通、電信工作人員賣信息被抓
在此案中,還涉及多名10086的客服人員。黃偉帆就是北京市亞龍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派遣至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北京有限公司10086客戶服務中心職員。
2009年3月至12月案發(fā)期間,他先后多次將本單位在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機主信息等公民個人信息200余條進行出售,非法獲利人民幣1萬余元。他的同事周麗影也因提供個人信息給他人被判刑。
中國聯(lián)通營業(yè)廳工作人員魏飛、中國電信工作人員張萍、張迪等人也因同樣行為被判刑。
23人獲刑一年至兩年半
今天上午9時許,三十余名被告人家屬趕到法院等待宣判結果。一名中年男子對記者說,自己的親屬已經(jīng)被關一年多,家里非常焦心。由于一名被告人在宣判前仍在醫(yī)院就診,導致案件推遲到11時許才宣判。
法院認為,23名被告人因犯分別被判犯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罪、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等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六個月至一年有期徒刑。
其中,主犯劉紅波犯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被告人謝新沖犯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六千元。